沅陵法院:退彩礼,树新风
2024-05-17 10:17:4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923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胡蒙)5月14日,沅陵县人民法院二酉人民法庭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原告自愿返还部分彩礼及财物。

​原告诉称,原、被告于2022年经人介绍相识,2022年12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。由于原告在婚前对被告了解不够,草率与其结婚,婚后夫妻感情一般。现因双方性格不合,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。

在调解过程中,原被告同意离婚,但是对于财产分割争议较大,特别是被告还强调,当时他花了“高价”彩礼与原告结婚,想要离婚,女方必须返还彩礼。了解完情况后,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“背靠背”调解,充分向当事人讲解了彩礼的认定、彩礼款与赠与的区别以及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,对退还彩礼金额进行协商,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双方就退还彩礼金额达成一致协议,并当场履行完毕,案件得到圆满解决。

据悉,二酉法庭不仅通过审判加强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,遏制高额彩礼之风,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婚嫁观念,培育婚嫁文明新风,构建文明婚姻家庭关系,同时也积极延伸审判职能,通过将家庭指导站下沉入村组,主动参与家规、村规民约制定,打造新阳戏“好女不贵嫁”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,多措并举培育文明婚姻新风尚,让婚嫁新风深入民心。

责编:周玉意

一审:曾金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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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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